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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务员考试考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专业科目考试范围详见《贵州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二、面试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市(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位的面试考务组织实施工作。全省设10个面试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面试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面试考区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