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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务员考试一年一次,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除此之外还有一次国家公务员考试。贵州公务员考试招录对象: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上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