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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3个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和基本能力。《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主要考查考生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相应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
笔试考试:
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综合素质考试大纲》、《保教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2科):《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7科):《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5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16科):《综合素质考试大纲》、《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14科;
其中,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综合素质考试大纲》和《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大纲》是相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