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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现在有七种教师资格: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5.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6.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7.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成人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述分类确定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