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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考内容笔试科目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一些岗位还有专业科目考试。黑龙江是分级分类考试,分为艰苦边远地区、公检法司系统以及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单位),下面是具体考试内容。
一,黑龙江公务员考试艰苦边远地区: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县乡类)》和《申论(县乡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二,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公检法司系统: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
一般职位的报考人员只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检法司类)》和《申论(公检法司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专业科目笔试
特殊职位的报考人员,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需分别参加《招警专业科目考试》、《检察专业基础知识》、《审判专业基础知识》、《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
(1)一般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三,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省直和市(地)直属机关(单位):
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省市类)》和《申论(省市类)》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外事部门部分职位需进行外语专业加试,有关事项详见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