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 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基层服务;
4. 具有符合招募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及工作能力;
5.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 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对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护士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凡符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医疗护理员工作,但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相关护理活动,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上述资格证书应在签订“三支一扶”招募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取得的,应在签订“三支一扶”招募协议前取得。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1.现役军人;2.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被立案审查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岗“三支一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