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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务员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为150分)和《申论》(分值为150分),其中《申论》科目实行分级考试,省级机关(含垂管系统)和市、县两级机关(含派出机构)职位考A类卷,乡(镇、街道)机关职位考B类卷。
所有报考者均参加公共科目笔试。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分值100分)。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查分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指含少数民族加分进入下一环节的最低成绩)。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和未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