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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甲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县级以上职位申论,乙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乡镇职位申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位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如下:甲类、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公安甲类、公安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公安专业知识×30%。海南省户籍(或海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县(市)或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市(地)以上机关线;(2)非少数民族县(市)线;(3)少数民族县(市)线;(4)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线。对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南海先锋网和省考试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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