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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先考申论再考行测,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30申论;
下午13:30-15: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6:15-17:15专业科目。
考试范围以《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公布。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招考对象”为“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招考对象”为“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分为《政法》《财经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卫生健康管理》五大类。
报考公安司法机关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的,限选“招考对象”为“不限”中“专业类别”的“政法”专业科目。
报考公安机关特警职位考生需进行特警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