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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按不同职位分别设置。公共科目测试《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公共基础知识五大专项。申论为主观性试题,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申论考试根据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I、II两类试卷,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
申论I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申论II类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