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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务员考试成绩考生可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试考生服务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其中:一般职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一成绩×50%+公共科目二成绩×50%。加考专业科目的职位笔试成绩=公共科目一成绩×30%+公共科目二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有专业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合成。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上述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具体加试办法另行制定。
招录机关根据职位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面试前后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