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省考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公共科目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部分省份公共科目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专业科目一般为公安专业科目(报考公安机关执法类职位考生加考该科目),具体以各省考试公告要求为准,面试一般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面试形式有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结构化小组面试三种面试形式。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察考生运用语言文字能力、解决数量关系能力、推理事物关系能力、分析文字图表能力、运用知识作出判断能力。
《申论》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面试大多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技巧话题和自己认知能力。
省考公务员考试科目:
1、省考公务员考试科目有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其中公共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则是由公务员的岗位性质决定,根据不同岗位有不同的专业科目考试。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3、申论科目考试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