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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申论科目采取分级分类考试,《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以上的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乡镇级的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测验和基层工作实际能力测验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需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的职位,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笔试地点统一设在南宁市。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选分两批产生,一并参加面试。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需体能测评合格才能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