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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编制考试分为统考和非统考两种形式,统考形式的考试全部为选择题;非统考形式由于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的不同,既有选择题,又有主观题。教师编制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通过笔试的考生才有机会参加面试。在面试中会有试讲和说课的环节。
一、笔试考试内容
教师招聘考试通常包括三个科目,这三个科目分别为教育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学科知识。
1.教育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
2.公共基础知识考察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知识;
3.学科知识考察内容为考生现阶段学习到的学科知识,如果报考的科目为音乐,那么在考试的时候考察的知识点就是音乐知识。
二、笔试考试的类别
考试内容一般有6种不同的形式,分别为“教基+公基、教基+学科、公基+学科、公基+教基+学科、教基、学科”。其中有的省份侧重于考察学科专业知识以及基础知识,也有的省份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以及公共基础知识。
不同学科在专业知识及基础知识方面具有自身的典型特征,国内不同省份在考察学科知识方面侧重点以及难度也有所不同,因此不同省份考察知识点以及题型题量都有一定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