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icp备2021017797-1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3140号
Copyright @ 2006-2024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黑龙江省公务员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设置专业科目加试的职位,报考者须参加相应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一般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有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的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
以上就是,黑龙江公务员成绩怎么构成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了解或者学习更多黑龙江省公务员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上岸鸭公考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