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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应用、资料分析等内容。
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笔试科目。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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