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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的报考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八)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九)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一)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