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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甲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县级以上职位申论,乙类职位笔试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乡镇职位申论。
2.专业科目笔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位需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3.笔试时间
详情根据当年的公告发布情况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合成
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如下:
甲类、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
公安甲类、公安乙类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公安专业知识×30%
海南生源(或海南省户籍)的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市、县,省垂直管理单位驻少数民族自治市、县直属单位,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自治市、县所属单位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分别为:(1)市(地)以上机关线;(2)非少数民族县(市)机关线;(3)少数民族县(市)机关线;(4)非少数民族乡镇线;(5)少数民族乡镇线;(6)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线。
对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
6.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发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南海先锋网发布,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请登录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