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选调和招聘对象
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对象包括:
(一)北京大学等4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北京交通大学等25所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二)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以2023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为准)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优培计划”招聘对象还包括:北京工业大学等20所北京市属高校高精尖学科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上述学校(学科)具体名单见附件。
定向选调职位为市级、区级机关和乡镇街道职位,计划选调460名;“优培计划”招聘职位为市属企事业单位职位,计划招聘500名。
二、北京选调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四)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截至2023年9月,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2项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选调和招聘高校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及以上学生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报考定向选调的人员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件。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范围内。
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