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
8.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原件及复印件
9.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工作经历的职位,如社保缴费证明、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等)
10.岗位证书要求,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正本、副本;成绩单无效)
11.报考有语言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口语测试合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2.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组织印章。
13.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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