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公务员警察岗位资格复审材料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公布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各职位资格审查(复审)人选,最后一名资格审查(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对考生报考的基本条件、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年龄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查。
1.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二寸免冠照片2张(与准考证一致),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有二维码,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于资格审查前2日内打印)。
2.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考生已就业且未办理离职手续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情况说明(样式附后)。
3.报考职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考生需提供相应的中共党员情况说明(加盖所属支部以上党组织公章,样式附后)。
4.报考面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高考生源地情况说明(样式附后)。
5.报考面向我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其中,辽宁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辽宁省生源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相关材料由团省委出具;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相关材料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6.报考面向退役士兵、面向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职位的,需提供复员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复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参军退伍情况说明(样式附后),以及退伍证、户口本、高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供以上学历学位及相关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按照诚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评的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始终。考生须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因考生基本情况与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