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两科成绩满分各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名
2、面试
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总成绩。考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3、考试综合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行测成绩+申论成绩)x50%]x60%+面试成绩X4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5、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6、面试前,省直招录机关、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x60%+面试成绩x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7、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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