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试费为45元/科。对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试费政策,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申请减免。
考试费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审核确认,采用网上申办方式,考生无需前往现场。符合免交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登录“深圳市考试院公众服务互动系统”申请办理减免费用。
报考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报名环节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录职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录职位要求不符,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小组(或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专业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5.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退役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6.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