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浙江省气象局将根据招录岗位设定的职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专业名称应与“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非气象类博士岗位和气象类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直接面试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以及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求职动机、在校成绩等),一般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
非气象类其他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的人选,一般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笔试人员不足岗位数3倍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直接面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所有面试的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初定2023年11月中下旬,面试时间初定2023年11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浙江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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