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笔试主要测评综合能力。
1.笔试主要测评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采取100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5.报考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天河区委员会党校岗位、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广州市天河区水务设施建设中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人员免笔试。
6.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方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全部笔试合格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的人员范围为:笔试成绩合格且符合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3.资格复审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6.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7.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天河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