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由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了解及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自行放弃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二、公示及聘用
通过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微信北安商务粮食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相关待遇
(一)拟聘用协管员与北安市商务粮食局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计入协议期内。服务期限满,根据考核结果及工作需要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月工资1800元,缴四险。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省以及地方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费用由市财政和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
四、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招资格的。
(二)应招人员在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法违纪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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