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可以拒绝加班。其实,公务员与其他工种一样,都享受合法权益。当面对不合理的加班要求时,是可以说“不”的。当然,这需要公务员自己去分辨领导分配的工作和加班要求是否合理、来决定自己是否配合。
一、公务员加班与补休制度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1、国家公务员满足工时制度,也享有休假权利,加班后“给予相应补休”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内容。
2、补偿方式是“给予相应的补休”而不是其他经济补偿或物质补偿。
二、“拒绝加班”是否会违纪
根据《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1、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2、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一旦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加班、甚至因此耽误了工作,就有可能面对“违纪处罚”;不过,这需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和判断。应该说,拒绝加班是公务员的权利,但是需要有正当、合理的理由,尤其评估必要加班而不配合时,有可能被处以“不担当、不作为”的违纪处分。所以建议在岗公务员以实际情况为依据做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