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11月18日9时-11时(若有变动,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凭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临时)、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3.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内容。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比例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1.面试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在面试前(另行发布公告)现场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未提交资料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截止面试前一天中午12时,通过资格复审且入围面试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