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由各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历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审核通过,接收报名材料。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二、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10月19日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前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239号2层鼓楼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领取准考证。如本人因故无法前往,可委托他人携带《代领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安排补领。
三、组织考试
1.面试时间拟定为2023年10月21日,面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面试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部分岗位需进行加试,进入加试人选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加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加试,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度鼓楼区第二批编外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加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公示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招录考试栏目(http://www.gl.gov.cn/xjwz/zwgkml/rsxx/zkzp/)。
五、体检及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指定的福州市区内三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凡在体检或考察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经用人单位核验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核验未通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