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条件要求
1.所有毕业生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4.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报名第一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5.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台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学校的专业方向证明。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