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县统计局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数6人及以上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不予开考。
2.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综合成绩可保留一年,一年内因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择优选聘。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并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笔试最后一名如遇成绩相同,一并确认为面试人选。面试分数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
综合成绩第1名、第2名的应聘者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武平县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至县统计局人秘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因弃权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依据综合成绩从其他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