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
二.考生的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即为最终成绩;
注:若综合成绩同分的,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的成绩相同,则考生名次按面试成绩的全部考官总分排序。若面试的全部考官总分还是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技能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三、考核和体检
1.依据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省药检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