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资格的确认。资格审核通过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确认参加考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2.笔试
用人单位在网上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笔试内容:主要考查教育学、心理学、相关业务知识。
笔试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行政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采用综合面试(含试讲)。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考察
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办法执行。
考察工作将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
4.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到教师岗位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应在首次聘期的2年内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聘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