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前需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复审或复审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请入围面试人员关注宁波市体育局网站的通知(资格复审具体办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同时在网上公布)。
1.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体育局网站上公布。
2.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要求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或设区市的市级体检中心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