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聘用: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按岗位要求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一经聘用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二个月。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满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党员、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3.热爱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工作基础知识。
4.具备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能够熟练操作运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及写作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接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疾病的;
7.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以下情形: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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