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心理素质测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三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
(1)《心理素质测评》是所有岗位必考科目。
(2)《公共科目》。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公共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其余岗位公共科目考《公共知识》,具体详见《岗位表》。
(3)《专业科目》分类设置,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公布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里。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笔试具体地点在宜宾市范围内统筹安排。(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二)面试
需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岗位表》。其中,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养、综合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其他形式的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及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市属、三江新区所属事业单位分别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三江新区具体负责,有关事项将在相关网站上及时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进行笔试后不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
2.(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不面试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