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资格复审、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时间、地点由各单位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与岗位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职称证书及相关岗位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缴纳凭证材料,现为金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未按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下一环节考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下一环节考试资格,由招聘单位确定,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予以递补。
(1)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
(2)其他单位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报考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岗位综合成绩低于65分,其他招聘单位岗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