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2.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
3.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规定,报考第四类以下类别岗位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需要有2年以上在本市工作经历(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技能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获得时间截至本次集中招聘报名最后一日(即9月13日)。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上传有效附件。如因未提供有效附件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5.报考人员以职称、技能及其他资格考试(评审)证书进行应聘的,需提供相关证书验证材料(详见《报考指南》第17点);
6.准考证在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开放打印,请考生及时留意相关短信通知。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