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9日9:00-9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定向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前到各自主管部门进行线下资格审核,并在网上报名时在附件栏上传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审核表》,其中报考“1401”岗位的到瑞安市公安局文职事务中心审核(联系号码:0577-65852325);报考”5802”岗位的到瑞安市人民法院政治部1612办公室审核(联系号码0577-65813719);报考“7403、7902”岗位的先到所在乡镇党建办初审,再到中共瑞安市委组织部组织二科审核(联系号码:0577-65812807);报考“7802”岗位的先到所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初审,再到瑞安市民政局基政科审核(联系号码:0577-66102820)。
资格复审
无面试(专业素养测试)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如两科成绩均相同的,另行加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5901、5902、5903”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对“4001”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如最后一名两科成绩均相同的,一起入围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