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三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评委每组5人,由有关专家组成。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在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时,如末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具体加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
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排名和招聘岗位实际聘用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递补。
考察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须向考察工作小组提供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由考察对象人选提供继续在我县基层单位服务5年承诺书。考察阶段无法提供有关材料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递补。
如考生处于孕产期等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入围人员,不论成绩高低均不参加选岗,待体检完成且结果合格、考察通过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剩余岗位中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