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聘A01-A05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成绩,总分100分)。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专业能力、教科研水平以及社会服务能力、综合素养等。
(2)应聘B01-B28,B31-B32岗位: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总分100分。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试讲以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总分100分。
(3)应聘B29-B30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应用、竞技水平等,总分100分。
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总分100分。
(4)应聘C01-C09岗位: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应用、实际操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5)应聘D01-D04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应用、实际操作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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