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黑龙江哈尔滨市事业编不得报考人员

2023-08-30 10:10:59 来源: 上岸鸭公考 责任编辑: 奶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满18周岁(2005年7月19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7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以下(1977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以上就是公务员考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23黑龙江哈尔滨市事业编不得报考人员"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关注公务员考试网官网!
常见问题 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查一查
我能报考什么职位?
全国
请选择类型
国考
省考
一键查询合适岗位
提示
请输入手机号
确定

登录

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