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笔试委托省级专业机构统一命题,笔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主要测试相应岗位应当具备的通用知识、基本能力与素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资格复审
1.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审查人选。
4.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限户籍的岗位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缴交社保流水、劳动合同等)。
(6)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