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7、应聘限东阿户籍的考生提供户口簿(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含户主页、索引页和考生本页);
8、定向岗位应聘的,“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户口簿和退役军人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9、应聘限工作经验的岗位,须提交相关工作经验的入职合同或由相关部门开具的入职介绍信、社保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0、应聘限党员岗位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或关系所在党支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11、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或失业证);
12、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
1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23年7月10日前取得,在面试前与其他材料一并交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
1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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