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格审查阶段,出现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人选时,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可入围;在体检、考察、递补、确定拟录用人员阶段,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职位规定的“优先”条件确定入围人选。若无法确定,则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数也相同,则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人选。
每年都有一大批人报名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其中除了有参加过一次或多次的“老考生”,也有一大部分人是第一次接触国考。而对于这些初次接触国考的公考小白来说,国考的考试内容难、流程多,就连考试规则都很复杂,因此很多考生都对国考充满了问题。比如很多考生都有这样的疑问:国考时如果出现了考生总成绩一样的情况,那应该要按照什么的规则去评判呢?
国考总成绩同分怎么处理?
按照国考的相关章程规定来看,如果报考了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经过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相同,则会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行评判;如果考生的笔试情况任然相同,则按照笔试公共科目中的行测成绩高低进行评判。这也就是说,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但只有一个录用名额,就只能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来选择,考生笔试成绩高的就能进入后续的体检环节;而如果职位录用人数相对多一点时,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会被同时录用。
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果招录一人,会确定三个人进入面试,如果第二名是并列两人,那这两人都可以进入面试,第三名不能再进入面试,因为只能三人进入面试,如果是前两名成绩不同,第三名和第四名成绩相同,那第三和第四都可以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