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7月18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各相关部门)网站或招聘单位电话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各相关部门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三级公立医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部门(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于2023年7月19日9:00至7月24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3年7月23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7月23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