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详见附件1《上海市部分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第一批)》(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已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于2023年3月25日组织的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并且考试分数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且未被本市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的(包括已经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4.外省市社会人员(除了上半年参加上海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时为应届身份的),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