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身体健康;
4、户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45周岁及以下指1977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6、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月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亦可报考。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等均计算到2023年8月31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的任职经历,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
9、现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