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有学位的需提供)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县卫健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作出承诺后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3、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4、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考察阶段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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