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应聘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特殊岗位需同时满足增设的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擅长与人沟通,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4.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分类依据《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为准;
6.报考人员年龄、学历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应聘岗位要求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
7.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